| 各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处)、市属大中专院校、局属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04]2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此文要求,抓紧贯彻落实武教办[2004]35号文件各项要求,组织好安全检查。
二OO五年元月六日
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2004]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教育部和我厅连续多次发出通知,反复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但是我省一些地方安全责任事故仍时有发生,反应出少数地方和学校领导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工作还存在严重的漏洞和隐患。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立即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力量严格排查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要对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继续清理整治。检查工作要全面、认真、细致,不留死角。要实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和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及时消除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隐患。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4、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元旦春节将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活动要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师生员工,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5、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个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将安全大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5年1月12日前报我厅综合治理处。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发至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
附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教发[2004]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去年教育部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今年4月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国学校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也应当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因为安全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管理工作不到位,也发生了不少学校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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