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充资料:单位自管住房总面积 m2,已出售 m2,未出售面积 m2,售房款总额 元,售房款余额 元,存人 银行。
房管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5:关于申请核定住房补贴资金的报告
(样 式)
市财政局: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1999]105号)、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通知》(武房改办字[2000]0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妈〈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武财综[1999]604号)精神,我单位对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无房和未达标职工和)1999年元月份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的住房补贴进行了测算,其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所属独立核算户数 个,编制人数 人。单位现有职工 人,其中:在职职工 人;离退职工 人;99年元月以后参加工作职工 人。现有职工中,住房已达标 人;未达标 人;无房 人。
(二)单位自管公有住房面积 平方米,已按房改政策出售 平方米,共收取售房收入总额 万元,已使用 万元(其中:提取维修基金 万元)售房收入余额 万元。分别存放在 银行 万元;
银行 万元。
二、住房补贴对象
(一)一次性住房补贴人数 人。
1、在职职工 人;
其中:住房面积未达标10平方米以内的老职工 人;
2、离退休职工 人;
3、在职职工因职务晋升 人。
(二)按月住房补贴人数 人。
1、新职工 人;
2、老职工 人。
三、一次性应计发职工的住房补贴 万元。
(一)在职职工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