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底以前下达的转业命令或有效的证明性文件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存档)验证后予以认可。
四、关于工作调动后职工的住房补贴核定问题
(一)职工异地城市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地和现工作地所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要合并计算。原工作地住房若经原工作单位和当地房改部门证明确已退出的,该住房不核定为职工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面积。
(二)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以1998年12月31日在册的职工人数核定。1999年1月1日以后市内调入职工(含新职工),从调入起薪之月起计发按月住房补贴,调入之前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由原单位核定计发。
职工从调出停薪之月起,原单位停发按月补贴,原核定的住房补贴随住房档案(复印件)一并转移。
(三)因组织需要异地调动,并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入手续的干部(不含本市远城区),未在原工作地购买或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已购买或承租公有住房但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且又未在原单位享受住房补贴的,由原单位和当地房改部门出具证明后,其住房补贴由现在单位视同本单位职工统一按政策核定。
(四)职工原领取住房补助后工作调动的,其住房补助由职工现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的补贴标准予以抵扣。
五、关于住房性质、面积的认定问题
(一)职工的住房性质面积以所在单位住房补贴核定时的现状认定。
(二)单位无偿提供土地,职工以自建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所建住房面积按15%核定为公有住房面积。
(三)职工住房在拆迁还建中,以超过成本价(不含成本价)购买的超面积部分,凭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证明后,不核定为职工的公有住房面积。
(四)职工及其配偶从单位分配得到的住房,不论其单位所有制形式,均将其面积从补贴标准面积中扣除。
(五)职工居住宗教产住房暂按公有住房核定面积。
六、关于垂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标准问题
市直属机构在远城区的垂直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按如下标准执行:一次性补贴的基准补贴为每平方米360元,工龄补贴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按月补贴为标准工资的28%。
七、关于退休职工工资、人事关系转移后住房补贴的核定问题
职工退休后,人事、工资关系转移到本市民政部门的,其住房补贴由民政部门牵头,原单位配合核定;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工资关系在民政部门的,其住房补贴由原单位核定。
八、关于市政府奖励性住房的认定
(一)单位购置市政府奖励性住房使用权后,由职工以房改价购买的,其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享受分配的公有住房面积。
(二)职工个人以800元成本价(不享受折扣政策)出资购买市政府奖励性住房产权的,按购房面积的50%折算职工享受分配的分有住房面积。其计算公式:
1、职工享受分配公有住房面积=购奖励房面积×50%。
2、职工住房补贴面积=职级标准面积-购奖励房面积×50%—他处分房面积。
(三)、职工以市政府住房奖励资金和自有资金自购商品住房的,其住房面积不核定为公有住房面积。
(四)以职工名义运用市政府奖励资金、人个资金和单位补贴资金购买商品住房的,将单位补贴资金除以购房单价并考虑房改购房因素折算面积,该面积核定为职工享受分配的公有住房面积。其计算公式:
1、职工享受分配的公有住房面积=单位补贴资金÷购房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