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东教办[2007]37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体检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9-18 11:11:13

全区中、小学及职校、金山工贸学校: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卫生部有关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学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及时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动态,加强宏观调控,提高防治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并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相衔接,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学生体检工作。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体检和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1.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并纳入学生档案管理,要把学生体质健康卡片作为学生毕业、转学必需的档案材料之一。

2.       健全学校体检工作的统计、分析制度,针对体检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拿出措施,想办法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3.       落实对体检中发现的疑似病患学生家长的反馈工作,做到学校有反馈、家长有回复,并对患病学生增设特殊档案,做好访问纪录。

二、加强领导,规范学生体检工作的操作过程

1.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精神,学校不参与体检的收费工作,其费用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收费标准仍按省教育厅、物价局关于中小学生体检与卫生防疫收费的规定每生5元。

2.       进入学校实施体检的单位必须是经区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认可,体检结束后需盖“东西湖区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体检专用章”方为有效。

3.       学校要深入开展体检的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精神,保证每一个学生参加体检。对于不愿意参加校内统一体检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区职工医院完成体检,并将医院原始检查材料留档备查。

三、落实晨检,保证学校传染病监测、上报工作的正常开展

1.       联系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组建队伍,明确责任。做到每日有监测,每月有统计,对于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传染病监测情况月统计报表”上报区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和区疾病控制中心。

四、强化监督,消除学校卫生安全隐患

1.       经常性的开展环境卫生的检查、整治工作,保证优美、卫生、安全的校园环境。

2.       认真落实学校教学卫生的监督工作,保证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3.       加大学校饮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师生饮食卫生的安全。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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