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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职校、教校、幼儿园:
根据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落实“隐患治理年”校园安全的各项工作,教育局在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拟定开展校园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每月进行隐患排查,坚决预防为主,集中百日时间,立足治理校园隐患,强化事故防范,进一步排除校内外各类危险源,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努力构建校园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二、 督查时间
5月上旬—8月上旬
三、 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督查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局党政办公室办公。电话、传真:83898507
组 长:潘运安 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行铜 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徐全斌 普教科科长
杨小章 职成科科长
刘长明 仪器站站长
李世和 房管站站长
黄瑾林 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
潘 播 体卫艺站站长
张 锐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四、督查方式
1、学校自查:各校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东教办[2008]17号文)要求,每月进行隐患排查,统计登记排查出来的隐患,确定阶段性治理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隐患治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环节,杜绝事故发生。
2、部门督查:以职能部门为主体,每月滚动式对学校食品卫生、校舍、危化物品、设施设备、消防、学生溺水、交通、意外伤害、传染病、拥挤踩踏等内容进行检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指导学校消除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综合检查:教育局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学校安全建设,评估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跟踪治理校园隐患整改情况,全方位保障平安校园创建。
4、联席整治:重点对校园周边情况进行摸排,通报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五、督查内容
1、办公室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要检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以及危房、游泳池、实验室、配电房、礼堂、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组织部署全区学校安全综合检查,通报百日督查行动信息。
2、普教科负责对中小学安全教育情况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开展中小学校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城管副校长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防溺水教育,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整治,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勤办、体卫艺站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卫生设施、锅炉、宿舍设施、燃气、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偏远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等防治管理工作。
4、房管站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和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测,校舍、围墙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水电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5、职成科负责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民办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食品卫生、消防、流行性疾病防治等安全内容。配合办公室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6、仪器站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体育场地与器材、微机室、防盗设施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1、各校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筹整合起来,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牢抓实。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整治。
2、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增强安全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各校要反复进行校园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在册,快速整改。对一时难整改到位的隐患处所,要切实采取警示、隔离、盯守、圈护等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4、各职能科室、各学校要保证百日督查行动期间信息畅通,6月、7月、8月底要将分别每月的工作情况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 百日督查 通知
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区安监局
发: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东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印
共印1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