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与初中、高中学校校长,初中学校校长要与本校参加学生成长档案袋审核、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高中学校校长要与本校确认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相关人员分别签订诚信协议书、建立诚信档案。
2) 建立初中学校诚信评估制度。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诚信评估,建立初中学校诚信记录。评估主要核查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尤其要对全A等级学生比例过高的学校或班级进行复查。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学校学习一学期后,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组织高中学校教师及相关人员跟踪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高中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时的重要参考。
2.公示制度
1) 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通过一定形式(如网络、报纸、电视、公告栏等),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负责受理相关质询、投诉和作出解释。
2) 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3) 高中阶段学校要向社会公示本校录取新生对综合素质的要求和最终录取结果。
3.监控制度
1) 市教育局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专项视导。
2) 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和学校监察小组要全程监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 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和学校要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设立专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和意见反映渠道;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要认真对待和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原则上一周内必须解决。
4.责任追究制度
经查实不讲诚信的班级或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和学校要精心组织全员培训,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对学校校长及其他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学校要对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学生、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有关时间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4月20日之前,完成学生自评、互评和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工作;4月21-25日,公示评定结果;4月30日之前,学校必须将审核的评定结果上报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评价工作委员会;5月15日之前,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评价工作委员会必须将审定的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附件1: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袋(初中学段)的说明
附件2: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见主页文件下载栏目)
附件3:武汉市初中学生学业成绩报告书(见主页文件下载栏目)
附件4: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
(见主页文件下载栏目)
附件1: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袋(初中学段)的说明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特别重视学生成长记录袋所提供的信息,学生成长记录袋必须进入学生档案。
一.学生成长记录袋主要包括的内容
(一)综合素质及学业评价类
1.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仅指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评价)。
2. 学业成绩报告书(按学期顺序装订成册)。
3. 有代表性的著作或论文(有老师证明、签字,学校加盖公章)。
(二)荣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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