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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2006]12号: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学业考试方案和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6-9-28 16:55:15

职责:监察评价全过程;接受学生、教师或家长的质询、投诉、举报;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处理有异议的评价结果;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上报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评价工作委员会。

(四)班级成立评价小组

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在该班授课时间不少于一年的教师组成(不少于三人),在评价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提名。成员名单在班级公布,如有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则需调换。

职责:接受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与指导;接受学校监察小组的监督;指导学生整理成长记录袋;指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评和小组互评;依据评价内容与标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小组集体评议,形成评价结果意见;撰写学生综合性评语;填写相关评价材料;按照规定公示评价结果。

.内容与标准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制度的通知》和《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见附件)。

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等考查结果,作为综合素质相应维度评价的“关键表现”。

各区(大单位)和学校可以按照本评价内容和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关键表现”。

.程序与办法

(一)学生自评

1.     学生收集可作评价依据的参考材料,并在班主任指导下整理成长记录袋。

2.     学生依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照成长记录袋和现实表现,写出自我描述评语。

3.     学生在全班或互评小组内陈述自我评价。

(二)学生互评

1.     成立班级学生互评小组。一个班级可以通过随机抽样分成二个小组。

2.     小组互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评价内容与标准,对照学生自评、成长记录袋和现实表现,小组成员对组内其他同学就五个维度下的“关键表现”互相进行等级评价。

3.     互评结果统计。一式二份(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交学校评价小组)。

4.     学生互评在学校监察小组监察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互评结果。

(三)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1.       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其他成员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表现关键词,补充实证性材料和数据。

2.       小组集体评议。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评价内容与标准,依据学生互评的结果和学生的成长记录袋及现实表现,小组成员通过集体讨论对学生逐一进行评议,对五个维度分别作出等级评价。每个维度内的评价结果一定要体现差异性,五个维度全A30%左右为宜,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D等(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3.       根据小组集体评议结果,以班主任为主给每个学生撰写简要的综合性评语。

4.       填写《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附后)。

5.       填写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表,全体小组成员签名。

6.       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有重大分歧的问题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评价;班级评价小组的评价结果和学生互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要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评。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教师评价小组的评价结果。

(四)公示

1.       在规定时间内,将全体学生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分别在各自班级内公示;五个维度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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